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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九大,催生“阳光法“

  • 来源:德阳市委
  • 作者:东电支社   朱世林
  • 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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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据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处分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追回外逃人员3453名。因此十八大以来形成的反腐力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

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我们必须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即“阳光法案”。为此,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起草“阳光法案”以及与此配套的相关法案, 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尽快实施。

 

附件: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议
1、 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为了有效地预防各级官员腐败,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强化官员的自我约束,在我国建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阳光法案)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迫切愿望,更是实现我泱泱中华国强民富的制度保障。
2、 申报的人员范围
国家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政协委员、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公检法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到职后按月申报,离职后及时申报。对于党群军队系统亦应比照办理。
对于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必须包含配偶及抚养子女及利益相关人的有关情况。
除了那些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和其它不宜公开身份的官员申报资料外,对于受理申报的机关,均必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公众查阅、复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 财产申报的范围
至少应包含国内外的房屋、土地、证券、储蓄等。
4、 加强党的领导
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加强党的领导,才能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彻底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