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九三学社四川省委网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以下简称为社省委)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网站是社省委在互联网上设立的统一、规范的网站,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印发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社省委网站在互联网上的注册域名为http://www.93sc.gov.cn,代表九三学社四川省委。
第三条 本网站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 本网站是宣传和展示社省委工作的窗口,定位为“窗口、纽带、阵地、载体”,其功能为传递信息、交流工作、扩大影响、提供服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社省委是网站的主管部门,对网站的建设、运作情况进行监管。特聘具有专业知识的社员担任网站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第六条 成立网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网站的各项工作。社省委专职副主委担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第七条 机关设专人负责网站工作,网管人员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承办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定期更新网站内容。
第八条 为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网站栏目编辑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各栏目的资料由相关处室和有关人员负责提供,各处室均设网站信息员,负责向网站及时报送信息,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工作。
第九条 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设专人负责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网站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总结,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 网站内容和形式
第十条 网站建设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十一条 社省委网站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要求。
第十二条 信息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社中央、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和社省委重要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社中央和社省委参政议政的主要成果;社中央、社省委及各社市委的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社内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等。转载其他媒体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内容审批制度,各类信息须经相关处室第一核稿人(各部室负责人)签字、第二核稿人(网站管理员)签字、第三核稿人(秘书长)签发后方能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网站各栏目信息提供:
《新闻中心》包括焦点新闻、社内时事、基层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由各相关处室负责提供。
《参政议政》包括专委会、两会专题、建言献策、课题调研报告:由研究室负责提供。
《社会服务》包括“九地合作”、科技服务、工作交流:由科技处负责提供。
《思想建设》包括制度文件、政治学习、对外宣传、社员风采、思想调研、九三四川社讯:由组织处、宣传处、科技处 、研究室负责提供。
《组织建设》包括九三学社章程、制度文件、组织机构、组织发展:由组织处负责提供。
《机关建设》包括规章制度、对外交流、机关构成及职能介绍: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栏目更新除一些相对固定的信息外,周期大致为一个月。提供信息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应在三日内完成。
网站的栏目信息工作将作为处室和个人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 网站的基本链接关系包括:
(一)九三学社中央、社内各省级组织、各区级组织网站链接。
(二)中共中央统战部、四川省政协、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第四章 网站安全维护
第十六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加强对网站所有设备的管理,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严禁安装、存放与网站无关的软件和数据。
第十八条 为确保网站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经常进行病毒查杀、系统优化等维护工作。软盘、光盘、闪存等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查、杀工作。网站维护部门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尽快恢复正常。
第十九条 非网站管理人员不得登陆网站管理系统,对网站后台数据进行非法操作。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并对系统账号及用户口令保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九三学社四川省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