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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本政治制度视角再审视切实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 来源:九三学社自贡市委
  • 作者:陈张铭
  • 日期: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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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站在此视角看,)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义务,履职不够就有“懒政”之嫌,参政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既是宪法要求,也是政党发展经验。参政党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争取和用好执政党对参政党的支持帮助;须站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再审视,持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关键词:参政党 基本政治制度 自身建设 庸懒散浮拖


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确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定位。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在实践基础上对参政党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执政党中央也不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参政党建设和发展进入了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同时,面对国际环境、社会环境、体制环境新形势和经济新常态的深刻变化,参政党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站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再审视自身能力建设,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参政党建设理论研究、不断加强适应新形势的自身建设,是充分发挥中国政党制度优越性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一、深刻认识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参政党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对参政党存在性质的定位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正式写入宪法修正案,使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也说明多党合作制度是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就应加强参政党建设,这是参政党在这一政治制度中的存在性质价值,也是参政党在发展体制上的必然要求。二是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历史和现实发展赋予中国参政党的根本政治特点和独特的基本特征;三是中国共产党支持和帮助参政党建设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共产党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多党合作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参政党建设是坚持和深入履职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必然要求。

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序言,政党协商民主从此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2005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协商民主进一步规范化。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并列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创新与突破,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其结构和功能逐步得到加强。参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肝胆相照配合者,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发展协商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三)加强参政党建设是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西方意识形态之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抗从未停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昭然若揭,通过现代科技、网络传媒、幕后支持反华反共及分裂势力等多种形式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文化理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也由原来的较为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新社会阶层在改革浪潮中快速壮大,具有过半的国内经济总量占比、强大的社会活动能量、强烈的政治参与意向,而在新社会组织中,中共党组织建设并不能在短时期内实现良好的覆盖。因此在下一步的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改革的新阶段,需要参政党应和执政党一起充分发挥好现有政治资源、政治渠道的作用,共同迎接新挑战,并充分发挥利益协调和政治表达功能,进一步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把参政党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

二、需要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审视参政党自身建设。

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视角看,民主党派和民主党派成员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义务。如果不积极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或者简单应付了之,就有“懒政”之嫌,参政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符合宪法要求和政党发展历史经验。

(一)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是政党发展的基本规律。

参政党是中国政党特有现象,世界上没有可供参照的样本。但无论什么政党,从存在价值和对社会进步贡献经验来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基本规律,也是其健康存在和发展的永恒主题,发展越是成熟的政党越是能够自觉和主动地在实践中来完善自身。因而,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问题的反复提出是参政党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二)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审视才能更好反思差距。

随着改革深入,参政党自身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理论建设滞后。虽然几十年来参政党在理论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但其理论研究主要是“追随”和“模仿”执政党,缺乏应有的特色和创新,缺乏参政党理论建设的科学机制,缺少一支高水平的理论研究队伍,无法有效地为解决和回答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和富有说服力的思想武器。二是界别交融趋势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党派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积极争取执政党外的优秀人士,加之组织发展的基础条件要求,难以系统培养出色政治人才。譬如九三学社吸纳社员是注重高中级知识分子,当这批同志加入民主党派时多已在本专业领域发展多年,对专业的追求成其主要追求、专业上的科学思维甚于政治科学思维。如此,各党派自身界别特色减弱、趋同现象明显、政治属性淡化。三是参政党职能发挥跛脚。中国参政党的职能主要包括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大方面,也是参政党合法性和存在价值的体现,近些年来,三大职能虽有发展,也有履职不全的趋势。一些基层组织甚至把自己等同于社会团体,发挥参政党职能仅仅体现在政协提案、社会服务、慈善募捐上,协商民主、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效果总体不佳,不利于民众和执政党对参政党的“政党”属性认同的提升,也不利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三)新形势赋予了参政党建设的新内涵。

2014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共迎新春座谈会”上指出,“希望同志们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基本要求,继承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为高素质参政党建设目标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要求。在政党关系上,既亲密合作又相互监督,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党关系格局的特点,也只有在执政党与参政党这种和谐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地促进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在政治立场上,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是推进参政党建设不断跨越发展的政治前提。在把握时代性要求上,既继承优良传统又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应建立在使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得以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分析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调整吻合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履职理念,与执政党同行在时代前列。

三、适应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参政党自身建设路径探讨。

新时期加强参政党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程,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争取和用好执政党对参政党的支持帮助;须站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再审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持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一)争取和用好执政党对参政党建设的支持帮助。

共产党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多党合作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良传统。2005年3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了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问题。

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再次强调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制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统一战线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规定各领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党的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中共立足党的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吸收统战工作新经验新成果,注重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制定此条例是对参政党建设的具体支持和指导。

同时,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巩固发展全党重视统战工作良好局面。这也充分说明中共中央把支持和指导参政党建设纳入了中共党建的和治国理政的统一部署,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九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共总结凝炼这些经验和成果,是执政兴国的重要财富和提高中共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中共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党建的首要位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立足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地推进党的建设;改革创新,建设马克思主义创新型政党……这些是中共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经验。在新时期,中共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贯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自身建设方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狠抓作风建设,又形成了一系列的新经验。学习这些经验和成果,可以使参政党更快更实加强自身建设,可以使参政党的自身建设与中共的执政理念更默契、更具操作性。

因此,参政党应当积极争取和充分运用中共对参政党建设的支持、帮助,以中共的政治性文件、法规为指导,学习和借鉴中共党建的经验与成果,更好地、持续地开展自身建设。

(二)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再审视,持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视角再审视,在建设动力上,自身建设不是“要我”建设,而是“我要”建设;在建设方向上,不是开展自身建设活动即可,而是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持续、自觉开展涵盖思想、组织、制度、作风、运行机制建设的全方位自身建设;在建设责任上,不是或多或少、或紧或松的建设,应理解为按照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所指的责任,参政党及其成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到位、效果不佳,就有庸懒散浮拖之嫌。

从当前来看,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派自身理论建设。要不断补充、成熟党派自身理论体系,增强参政党理论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建设。要着重从当前新问题、新情况和未来趋势着手,推动参政党的理论创新。要大力培养政治研究的理论人才,形成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合力、活力。二要强化参政党成员的政党意识。深化广大成员对民主党派的历史、性质、宗旨、纲领、任务和政治地位及历史使命等方面的综合认识,摆正自己的政党位置,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自觉性,提高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主动性。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的执行力和自律建设。参政党的组织相对执政党要松散,但执行力的要求需要制度制约,有执行力才能利用参政党职能的正常发挥,才能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要以人为本,关心党派成员的成长可形成更好的凝聚力,同时要加强自律建设,要让党派及成员得到执政党、广大人民群众更广泛认知、更普遍支持,政党属性更为明显,才能更好履职、充分履职。四是增强履职实效。自身建设的效果最重要的表达方式是参政能力和水平。在履职过程需要参政党注重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民主监督能力的建设和运用,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增强履职实效,扩大参政党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