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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居民区供电安全的建议

  • 来源: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
  • 作者:九三宣
  • 日期: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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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川发生特大地震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灾区居民的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全面展开。过渡安置房尽管使用期限仅为三年,但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1.居民区的室外供电线路采取架空,是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但具体实施由设计人员确定。采用铝绞线虽然造价较低,但过渡安置生活区街道狭窄,人口稠密,为保证居民的安全,绝缘导线是最佳选择。 2.进行负荷计算时,对各个参数准确合理地选取,使选择的电气设备工作在既安全、又经济的状态。 3.设备的选择和布置应满足防火和防止间接触电的要求,室外杆上变压器与过渡安置房的净距不应小于2.0m,室外架空线路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6m。每段干线上应装设用于防止电气火灾的漏电开关;每套过渡安置房的供电线路上装设漏电开关,防止因电流泄漏而危及人身安全。 4.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高压线路在上。架设同一电压等级的不同回路导线时,应把弧垂较大的导线放置在下层。路灯照明应架设在最下层。高、低压线路同杆或仅有高压线路时,可在最下面架设通讯电缆,通讯电缆与高压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m;仅有低压线路时,通讯电缆与低压线路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m。 5.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供电系统中,为确保接零安全可靠,除在变压器中性点处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架空线路引入建筑物处将零线重复接地。每一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6.架空配电线路的电杆,一般采用定型钢筋混凝土电杆,8m高的电杆埋设深度为1.5m,9m高的电杆埋设深度为1.6m,10m高的电杆埋设深度为1.7m。架空线路的转角杆、耐张杆和终端杆应设拉线。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