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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峰同志说:我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处理和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感到满意

  • 来源:社省委宣传处
  • 作者:翟 峰
  • 日期: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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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7日,翟峰同志在列席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时,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处理和办理代表建议的两个书面报告,在认真审读的基础上,感到还是有必要把自己的一些感受和有关建议说一下。   于是,在分组讨论时就该两个书面报告作了发言。   翟峰同志的发言全文刊发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印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简报》第36期。   现应不少人大代表和本社社员暨相关人士的要求,特将该期《简报》中有关翟峰同志的发言全文转发于下,以供有关方面和相关同志参阅——   翟峰同志说:   首先,我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处理代表建议的书面报告和重视代表建议的工作感到满意。报告的第三页还写到了我提出的《关于优化基层法院内部资源配置的建议》受到省高院的重视,并组织了专项办理的事。当然,这份建议能够得到省高院的重视,与今年代表提出的很多建议都得到了省“一府两院”的重视一样,可以说都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强化办理责任、加强重点督办,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办公厅暨相关专委会加强联系、综合协调、充分保障有关。而且,省人大常委会对我们12名代表年初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上提出的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营的建议等8件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一并以“打包”的形式进行了重点督办。这种新的督办方式,在省内外,还是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并收到了明显效果。所以,作为提出有关方面建议的代表,对这样的办理效果,感到是满意的。   另外,对省政府办公厅办理代表建议的书面报告和今年换届以来,八位副省长分别领衔办理一件代表建议的做法,以及所收到的效果,同样感到满意。如我今年初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上提出的关于力争国家尽早制定《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并配套相关政策的建议,是分管的副省长领衔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分管副省长不仅督促省级有关部门专题办理,而且在省级有关部门办理过程中,还专门组织对建议进行了多次研究讨论。由于省政府领导几次督促,作为这个建议主要办理单位的省发改委,在近年组织编制《四川省“十二五”革命老区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又于今年3月代省政府草拟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的请示》。接着,省发改委还多次主动与陕西省有关方面充分协调,终于使川陕两省政府的这份联名“请示”,于今年7月联合上报了国务院。正是由于这些富有成效的办理举措,所以我对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年办理我单独提出或领衔提出的20多份建议,都感到满意。   在对今年办理工作满意的基础上,再补充一点意见。即建议对代表所提问题和意见,如果正在着手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有必要进一步注重抓好落实的工作。如我刚才提到的关于力争国家尽早制定《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并配套相关政策的建议,就属于目前正在着手解决的代表建议。作为提议代表,还是希望有关方面进一步积极主动做好在川陕两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的请示上报国务院之后的相关跟进的工作,以便积极主动地争取国家早日编制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促进川陕革命老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因为这方面的建议,川陕革命老区两省的省人大代表,已分别在川陕两省的人大会上呼吁了多年。而且,川陕革命老区两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先后在全国人大会上呼吁了多年。所以说,进一步注重抓好这个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还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