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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林海亮:加强乡村文物古迹保护 避免“修缮”变成“破坏”

  • 来源:内江市委
  • 作者:黄晓庆
  • 编辑:内江
  •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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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当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时,坐在台下的四川省人大代表、内江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林海亮特意勾画出来,做好标注。

2023年,内江市以美乡优城为重要突破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实施农村面貌改善行动,首批18个目标镇(街道)、260个村(社区)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第二批19个目标镇(街道)、309个村(社区)也将马上启动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作为亲历者、践行者、参与者,林海亮在见证乡村旧貌换新颜的同时,也关注到了乡村文物古迹保护的问题。

“乡村文物古迹是一个村的历史记忆,保护利用好它们,不仅是传承文脉、赓续乡愁,也是乡村进一步发展的资源优势。”在四川省两会上,林海亮提出了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同步加强乡村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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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面貌改善中发现“惊喜”

多重因素制约乡村文物保护工作

林海亮是一名教育学博士,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说话语气温和、条理清晰。在他读硕士的时候,受老师的影响,研读了很多关于文化对社会发展影响的著作。他认为,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精神内核往往是相通的,所以,乡村文物古迹也有保护利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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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代表林海亮(受访者供图)

“这次在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中,我们就发现了很多惊喜。”林海亮所说的“惊喜”就是乡村文物古迹。例如,内江市东兴区富溪镇罗井村的百年吊脚楼、市中区永安镇有着300余年历史的钟氏宗祠、隆昌市普润镇松林村革命工作者韩秋雁的故居,这些都是当地历史文化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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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后的钟氏宗祠

尽管在发现文物古迹后,大部分地方都做了相应的保护工作,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了修缮,有的成为了院落景点,有的成为了村民活动室。但是林海亮认为这还远远不够,由于没有系统的长远规划,修缮方案往往是“临时起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而且乡村文物古迹认定周期长、保护措施不当、修缮无序等问题,也对文物古迹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究其根本原因,他认为,还是人们对乡村文物古迹的特殊意义重视不够,乡村文物古迹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未能制度化,当然也有经费问题和缺乏专业人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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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家底”分层分类确定价值

制定专业技术方案完善保障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后,林海亮发现,乡村文物古迹保护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在学习了其他地区的典型案例后,他提出了自己关于加强乡村文物古迹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建议。

首先得“摸清家底”,建议文物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做好乡村文物古迹情况调查摸底、鉴定,分层分类确定文物古迹的价值。其次,将乡村文物古迹纳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后续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供基本依据。

当看到有些地方因为缺乏专业指导,修缮文物古迹反而对文物古迹造成了破坏,林海亮十分惋惜。因此,他建议,请专业队伍制定专业化的技术方案,指导地方政府进行保护。修缮之后,还需要完善保障制度,明确乡村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标准、主体责任、制度安排、经费保障等,加强管理。

“保护之后更要好好利用,发挥文物古迹价值,助推乡村振兴。”林海亮对“价值”有不同的理解——文物古迹是社会进步的见证和时代的缩影,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文物古迹可以发展成旅游景点,产生其经济价值;文物古迹可以唤醒家族优秀传统文化,衍生出新时代村规民约,助力乡风文明,彰显其社会价值。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文物古迹保护的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文物意识,助推乡村文物古迹的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