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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是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工作的必修课,是基本功。
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各领域,多年来在调研工作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概括起来即:念好人大调研工作“早”“实”“帮”“严”“促”五字经。
“早”:即紧紧抓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立足于一个“早”字。广元市五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委、各办事机构对常委会拟审议的40多个属于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社会发展问题的议题,皆组织人大代表组成调查研究组,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带领下,深入基层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审议议题基本情况,为常委会审议这些重要议题提供了详实依据。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要作出决定或决议的重大事项,市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委、各办事机构,皆会根据会前调查中掌握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及早拟出相关决议或决定草案,印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
“实”:即紧紧围绕人代会、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及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立足于一个“实”字。例如,为调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依靠科学技术振兴农业的决议》之后一年多的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相关专委和常委会相关工委、办事机构对该项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跟踪调研。为使跟踪调研收到实效,采取三种方法:一是开展人大代表一封信活动,给议题对口的代表一人一封信,要求他们就地调查后作出回复;二是在跟踪调研中实行以对口工委为调研主体、办公厅和其他工委为辅体的责任制;三是对跨年度决议的实施情况,分年度提出跟踪调研的实施重点。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专门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决议的情况汇报。
“帮”:即客观地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特点和形势,抓住一些滞后问题,提出建议,立足于一个“帮”字。随着多年来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快速进行,不少地区和城镇都实现了经济腾飞,这对广元市经济发展较之滞后的现状提出了严重挑战。鉴于此,市人大各相关专委和常委会各相关工委、办事机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和安排,针对本市经济结构调整等与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滞后有一定联系的相关问题,专门组成了三个专题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分管副主任和秘书长的带领下,分赴三个县(区)的基层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地查看工、商民企生产经营现场,与民企职工广泛交谈、座谈,基本找到造成全市民企经济发展一度“滞后”的根源所在。并据实写出了详实的相关调查报告,提出了要把发展全市民营经济放在振兴广元经济的重要位置,从战略上、政策上、资金上向民营经济倾斜,建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等具有推广和实施价值的切实意见和建议。
“严”: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立足于一个“严”字。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检查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进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据此,市人大各相关专委和常委会各相关工委、办事机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对计划、财政预算工作的监督,做到提前介入,参与计划、预算编制、审核的全过程,严格履行职责。如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夕,市人大各相关专委和常委会各相关工委、办事机构围绕市政府即要提请市人代会审议的计划、财政两个(草案)报告,深入政府审计、财政部门,通过听汇报、审阅资料、询问情况等方式,对过去一年全市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分析,对计划中存在产业、产品结构不够合理,企业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补充、修改建议,并得到及时采纳。
“促”:即做好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工作,并写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的调研报告,立足于一个“促”字。广元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以来的五年,市人大各相关专委和常委会各相关工委、办事机构从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高依法监督实效服务的着眼点出发,先后对工业企业、科技事业、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30余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汇报和向“一府两院”反馈调查研究后的结果,不断增强“一府两院”严格依法执法的意识。例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给常委会的经济法律法规执法大检查作准备,深入厂矿企业,对企业法和转机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全市在贯彻“一法一条例”中还存在的企业自主权尚未完全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缓慢、企业外部环境尚不宽松、多数企业还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给常委会的调研报告中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以函件形式分别向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企业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市政府要抓住转机这个中心环节,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加快职能转换。同时,建议企业也要维护法律赋予的权益,理顺内部关系,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这些意见建议,对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此文发表于全国人大系统公开发行大报-《人民代表报》2023年8月26日“理论实践”专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