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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专门协商机构运行机理之价值分析

  • 来源:九三学社成都市委
  • 作者:陈平
  • 编辑:研究室
  • 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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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专门协商机构,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彰显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对于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文化之根、立论之基、实践之要、价值之本四个层面,对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运行机理进行深度剖析,提出了“谐同容异、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协同凝异”机理构成论,对于厘清、总结和提炼专门协商机构的运行机理,更好地传承和发扬这一制度,进一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提供有益的分析视角和理论参考。

关键词:谐同容异  求同存异  聚同化异  协同凝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指出:“要深化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加强对人民政协制度优势作用、人民政协与国家治理体系、专门协商机构运行机理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和阐释。”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根据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特征、地位和作用,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出的综合性定位。因此,深入研究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运行机理,可以进一步从理论高度,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政党理论,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崭新内涵,最大程度凝心聚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制度支撑。

笔者认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其最大的特点,在于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坚持对立统一的哲学观,科学分析“同”与“异”的辩证关系,构建起与西方政党“二元对立”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和制度运作体系。

一、谐同容异,和谐包容,在协商民主中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根

在“谐同容异”机理中,不同的思想和民主主体被大度地容纳、真诚地接纳,其积极合理的成分被合理地吸收,在人民政协的运行过程中,经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协商程序后,不同的思想观念得到充分整合和融合,最后达到和谐共生、协调一致、富有张力、动力充沛的理想状态。

第一,“谐同容异”烙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印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丰富和营养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孕育出内容丰富的世界观、宇宙观和独特的思维逻辑,《礼记中庸》中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儒家思想强调万物并育,各安其位,从而实现天、地、人和谐发展。而且这种和谐内涵丰富,不仅包括人与人和谐,还包括国家民族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甚至包括个人内心的和谐。人民政协“谐同容异”思想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基本政治制度中的折射和具体体现。

第二,“谐同容异”有其独特的价值理念。“谐同容异”继承和发扬了传统文化中“和”文化的思想精髓,既秉承历史文化传统,又反映鲜明时代特征,强调“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着力营造协商和谐氛围,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从而在全社会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利益诉求中,寻求普遍接受、相对一致的共识,最大程度找到社会普遍认同的最大公约数,画好最大程度反映大众心愿的“同心圆”,充分反映人民民主的真谛,彰显并诠释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机理和文化底蕴。

第三,“谐同容异”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人民政协“谐同容异”的文化底蕴和价值理念,不仅反映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而且体现在具体的运行机制中。各类协商主体和各类思想观念平等对话而不以强压人,相互尊重而不以势欺人,自由表达而不胡搅蛮缠,激烈交锋而又互谅互让,着力在动议之前有酝酿,决策之前有协商,实施之后有跟踪,跟踪之后有完善,通过多方互动、多层联动和多维齐动,形成独特的运行机制。

而西方的“选举式民主”、“竞争式民主”等民主制度,由于其先天的劣根性和固有的顽疾,不可能形成“谐同容异”的优良民主基因和深厚的民主理念。因为其“异”是建立在高度私有化的基础之上,各种利益集团的矛盾根本对立、不可调和,为一已之私,在朝党与在野党之间可以小题大作、捕风捉影,相互抵毁,相互抹黑,甚至无中生有造谣中伤。利用各种桃色新闻、政治丑闻进行人身攻击,在西方政坛和民主制度中屡见不鲜。可见,其“异”存在的前提不是为了集思广益,和谐共生,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而是赤裸裸地相互拆台,恶性竞争。各种利益集团在“二元对立”的意识形态下,形成了“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你死我活”的竞争机制,不可能形成“谐同容异”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执政生态。

二、求同存异,强基固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筑牢立论之基

“求同存异”建立在“谐同容异”理念基础之上,其重心在于“求同”。对待“异”,如果没有容异的文化土壤、容异的开阔胸襟、容异的民本情怀,“求同”只能是空中楼阁、痴人说梦,最多只是昙花一现、权宜之计。在人民政协框架内,协商主体呈现多领域、多层次性,包括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团体、各阶层、各界人士等主体。各协商主体界别不同,领域不同,利益诉求不同,是什么样的力量将他们紧紧联系在一起呢?笔者认为,在人民政协中把各类协商主体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不是简单的物质利益,而是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共同的政治基础。

第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是凝聚人心的两大镇山之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必然选择。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无数有识之士披荆斩棘,赴汤蹈火,苦苦寻觅民族救亡之道、自强复兴之方,然而轰轰烈烈的太国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等救国救亡活动,都被历史的尘封所淹没,都未能使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的旧中国走上了国家独立、民族复兴之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近现代血与火的历史总结出来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结论,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自主的选择。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第二,爱国和民主是共同政治基础的两大主题。随着新时代进入历史的新方位,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由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类协商主体虽然所处的领域、界别和具体的行业不同,但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全国各族人民面临的共同任务和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必须高举爱国与民主两面大旗,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舟共济,砥砺前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壮士断腕、百折不回的气概,以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斗志,才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三,人民至上和民本主义是凝聚人心的最强粘合剂。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宗旨,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初心和使命。在人民政协制度中,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收集民意,真诚倾听民声,切实维护民利,把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作为政协工作的主要内容。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开展协商调研,围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问题,开展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在资政建言中落实“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

相比之下,西方的政党制度和民主制度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其执政宗旨和执政理念不可能一切为了广大的本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在资产阶级集团内部,各种利益集团、财阀的利益根本对立,他们为了各自的私利而相互倾扎,恶意竞争,甚至恶意抵毁,相互抹黑。为了在弱肉强食,以丛林法则为准则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他们不惜花费重金,在各种政治集团或政党中培植自己的代言人或代理人,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在激烈而残酷的竞选或竞争中胜出。而当那些代表各种利益集团或财团的政客登上总统宝座时,其施政纲领、施政政策和各种治理举措自然也要去竭力维护其所代表集团的根本利益,并把这种利益最大化。在资产阶级高度私有化的经济形态和经济基础下,资产阶级政党或政客就是资产阶级财团豢养的“护家犬”,其灵魂深处深深打上了“护私”的烙印。可见,资产阶级私有制经济基础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其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现状决定了在西方政党和民主制度中不可能有人民至上和以民为本的施政意识和施政举措。

三、聚同化异,消除分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探索实践之要

聚同化异的重心在于“化异”,其精髓在于既有对待矛盾和问题的认识论,也有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法论,并能做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

第一,有对待矛盾的哲学眼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观告诉我们,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还相互转化。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我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论。在革命战争年代的国共合作“既联合又斗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对民族资本“既利用又改造”等实例,正是我们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观来认识和处理问题,并获得成功的典范。在人民政协框架中,我们自觉运用矛盾对立统一的哲学观,避免“清一色”和“单打一”,坚持大联合和大团结,正确处理“同”与“异”的辩证关系,并利用“聚同”的集体智慧,在一定条件下促使“异”朝正确的方向转化,实现“和而不同”的和谐状态,既创造性地将党和国家的意志转化为人民的意志,又最大程度地吸收全国各族人民的集体智慧,更好地加强和完善国家各项治理政策。

第二,有敢于正视矛盾的勇气和胸襟。忠言逆耳利于行,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听意见,敢听意见,善于听取逆耳之言,勇于接受批评,并不断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这个信心和力量的根源来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特别是有勇于听取意见、接受批评的胸襟,是建立在高屋建瓴、纵览古今、从哲学高度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做出的睿智之举、善治之行。

第三,有善于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路径和方法。正确的路径是保障正确的思想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利用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去解决问题和矛盾时,要深刻领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鲜明特色,把民主集中制的传统优势运用好,把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制度实践好,把“团结-批评-团结”的法宝传承好,在决策之前善于倾听意见,在决策实施之中善于广纳良言,在决定实施后善于跟踪意见,及时修正和完善各项政策,通过理顺情绪、消除矛盾、化解争议、增进共识,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制度机制。

而西方民主制度缺乏聚同化异,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基因和土壤。在西方政党制度中,台下的质疑之声虽有监督之名,而无监督之实,其本质是想方设法给执政党寻找麻烦、制造混乱,搞臭或搞垮执政党,为自己在下届竞选中创造胜算法码。对执政党而言,在野党的险恶用心和惯用伎俩已是司空见惯,他们要么置之不理、肆意甩锅,要么变本加厉、无情还击,对不同的声音总是在“二元对立”思维下百般抵赖,或无情打击,置之死地而后快。

四、协同凝异,和衷共济,在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价值之本

协同凝异,和衷共济,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制所要达到的目标,通过谐同容异、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等机理的有效运行,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增强共识,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强化凝聚共识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制的作用,围绕“主轴”资政建言,围绕“主线”参政议政,围绕大政方针协商监督,进一步强化人民政协发挥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平台功能,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第二,强化凝聚共识的制度保障。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说:“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在人民政协的制度机制内,各种协商主体平等对话,有理有节,而不盛气凌人,更不会强奸民意;有规可循,议题明确,问题集中,而不自说自话,游离中心议题;和谐包容,互谅互让,真诚对话,相互理解,而不各执一端,偏激妄言,肆意妄为,充分尊重各类协商主体的表达权、建议权和监督权,通过跨界别协商、界别内协商、视察考察、专题调研、专题协商等形式,不断丰富协商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大力探索远程协商,加强委员移动履职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充分融合,探索打破时空限制的网络协商,努力健全协商制度,把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切实转化为协商成效和治理优势。

第三、强化凝聚共识的程序正义。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不但有制度保障,而且还通过各种程序规范其实施过程。从宏观制度层面上看,对各民主党派、新联会、知联会和工商联的集体提案、专题调研和大会发言,作出制度性和机制性安排。从微观层面上看,对好的意见和建议开辟“直通车”、“专报”等绿色通道。在每一次协商程序中对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人员、遵循原则、基本程序、成果运用方式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一些敏感性强、涉众面广、关注度高的提案、建议,还通过专题监督、专题报告、专题汇报、公开听证、圆桌会谈、网络民调等方式广泛协商,集思广益,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真正体验到协商的亲和度、真诚度、可信度和真实度,把参与协商的过程变成聚同化异、增强合力的过程,把民主协商的过程变成全程跟踪、有效监督的过程,切实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总结的那样:“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