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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成都市委在政协全会上提交的集体提案引起媒体关注

  • 来源:社省委宣传处
  • 作者:九三宣
  • 日期: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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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9~12日召开,会期3天半。九三学社成都市委在全会上提交了13份集体提案,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民生等方面。其中,我委提交的《关于尽快规范我市小学生托管机构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引起《华西都市报》等媒体的关注,1月9日《华西都市报》A07版对该提案的形成过程作了较为详尽的报道。   针对我市大多数托管机构无照经营,有的注册为“教育咨询公司”或“家政公司”。有些托管机构以开设特色项目为由,实行“捆绑销售”,不参加特色项目,托管机构则会以“名额已满”,变相拒绝托管。提案建议,可借鉴外地经验,对小学生托管实行属地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立托管中心,开展托管服务。由政府提供低偿的办公地点,可聘请社区志愿者或者退休教师进行代管。   据了解,一家正规的托管机构,首先要经过消防验收,涉及到餐饮需办《卫生许可证》,涉及到教育培训需办《民办教育许可证》,工商部门也会要求有营业执照。但现实情况中,托管所的条件,消防验收就肯定通不过,“办证门槛太高,也没有主管部门。”这就使托管机构陷入了三不管的尴尬境界。今后,成都市民对于托管中心的需求肯定会逐年增加。提案建议,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立托管中心,开展托管服务,还可以利用社区图书馆等资源丰富孩子们的生 活。同时应允许学校开办托管班,以切实解决这个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   提案呼吁,成都市应尽快出台学生托管行业管理办法,明确托管机构审批程序及相关标准,对不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应当予以取缔。应明确准入门槛,相关人员必须具备卫生、健康、教师等方面的证件或资质,才能从事该行业。托管中心还应与学生监护人员签订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针对托管机构规模差别大的情况,对托管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监督,大型托管机构可参照培训机构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相应政策;家庭式托管机构就交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让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引导托管班走向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