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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助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为助推我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委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发放问卷、专题座谈等方式调查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地区的乡镇、村、组和农户,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有待提高   一是少数干部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信心不足,怕承担责任,存在等待观望情绪。二是少数干部片面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确权颁证,认识不够入。三是个别乡村干部不愿触及矛盾,有畏难情绪,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二、改革面宽复杂,压力很大   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矛盾错综复杂,加之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量外出,有的甚至举家外出,若要严格程序,按质完成确权颁证,基层普遍反映任务重、压力大。二是经费投入大,目前中央、省(市)尚未明确经费补助政策,主要依靠各县区自身财力解决,经费压力很大。   三、政策制约明显,推进受限   一是改革面临诸多政策瓶颈制约,推进异常艰难。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国家和省没有放开政策,仅允许成都等地试点。二是农村产权融资困难。《物权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抵押受限。农村产权作为担保物难以处置,担保受制。 为此,就如何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领导重视,坚定改革信心   一是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特别是对驻乡(镇)、村(社)工作队伍的职责,要严格考核,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在改革中,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发挥村社自治机构的作用。在实施中,要细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宣传,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到户。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配套政策,积极争取群众对改革的理解支持、真心拥护和广泛参与。   二、完善机制,稳步推进改革   一是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纠纷调处机制、仲裁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优化组织运行机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和办法,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把“指界测绘、确权颁证、农村稳定、检查验收”四个关口,细化各类产权权属和流转纠纷的调处办法和规定,通过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种渠道,依法调处农村产权纠纷,确保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二是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纠偏机制,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偏,防范改革风险。三是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机制。健全交易规则,规范交易流程,完善交易功能,加强交易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信息网络,办好农村产权交易所,引导交易所到乡(镇)、村(社)开展业务,搭建县、乡、村三级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依法规范流转。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换公寓房、承包地换社保、集体资产所有权换合作社股权等新模式,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   三、破解政策制约瓶颈,助推农村产权融资贷款   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参股、联营、出租、出让的方式流转。加快组建农村产权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采取评估、协商、仲裁等有利于产权流转的价值认定办法,推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积极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坚持依法的前提下,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因地制宜推广涉农补贴抵押、农业机械抵押等新型抵押担保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步伐,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三农”保险的补助机制,建立财政、金融、保险联动的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采取风险补偿、政府资源配置等方式,降低、化解金融风险。着力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四、创新经营方式,助推农村产权改革成果的推广运用   一是发展以农村产权为纽带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如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组织,加快推动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快推动农户土地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二是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组建集体企业、资产租赁、土地出租、合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各类投资主体发展规模化种养基地。种养基地建设的生产设施、畜禽养殖圈舍、临时性农产品加工用房,按临时用地管理。三是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使用权入股等形式,组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引进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组建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四是对于荒芜、闲置的农村产权和农户自愿放弃农村产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其进行收储。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村居民在城乡间、产业间和区域间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综合体,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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