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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丘区县域城镇化进程 实现丘区县域经济突破发展
  县域经济是构建我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的重要底部基础。我省丘陵地区有68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36.6%,人口5100多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0%以上。丘区人口多且居住分散,人均耕地少,耕地保护任务重,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基础设施薄弱,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但从人口和经济总量的比重看,丘陵地区在我省经济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位置。加快推进丘区县域城镇化进程,实现丘区县域经济突破发展,对夯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底部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作用。为此,我们提四点建议:   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夯实农业产业基础地位,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丘陵地区是四川主要农业地区、拥有全省大部分农村人口、农业从业人员和耕地,“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农民工边缘化”的现象普遍存在。丘区城镇化之路不能简单抛弃农业、农村和农业生产方式,要确立城镇化的过程就是充分培育城镇与农村相互衔接、相互补偿、相互融合的过程。一是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各丘区县不同的地质、人才和区位优势,有针对性选择产业门类,引导、鼓励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业生产,提高产业发展效益。例如,四川省安岳县根据地质特点,大力发展规模化柠檬产业,从当初的散户种植发展到现在拥有年种植面积42万亩、产量35万吨、产值40亿元的规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掌握了全国柠檬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二是按照产加销一体化的要求,在抓好产业基地建设的同时,重点培育、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有效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延长产业链条,配套发展物流等相关产业,促进农业提质、农民增收、经济发展。三是突出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运用科技讲座、科技赶场、田间咨询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动广大农民学科技、懂科技、用科技,加大科技对农业的贡献。   二、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引导农业人口合理转移,逐步实现人的城镇化   四川丘区县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人多地少矛盾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转移。如四川典型的两个丘区县,安岳县总人口160万,常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9万人,射洪县总人口101.5万人,常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8.5万人,转移富余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35%以上。转移出的一部分文化程度较高、懂技术、在城市经商和务工的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并将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实现了城镇化。但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户口和家庭成员并没有迁移到城市,没有完全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处于“半城镇化”状态。要有效解决大量农民工“半城镇化”状态,政府应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引导农民工有序向丘区当地转移。一是增强丘区县域城镇的就业吸纳能力,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搭建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体系,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在工商、税务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着资金和技术回乡创业。二是严格要求当地用工企业和单位,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务工农民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规范单位用工时间和休假制度,以良好的福利待遇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当地就业。三是加快户籍、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丘区县取消农民工进城入户的条件限制,降低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提供良好的住房保障,努力实现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让农民工享受到与市民一样的生活。   三、强化土地制度改革,清理盘活闲置撂荒土地,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   丘区城镇化建设受耕地红线保护限制,城市建设缺乏存量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严重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农村转移的大量富余劳动力都是农村的青壮劳力,部分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儿童往往不能从事农业生产,造成了农村大量农房破损、宅基地荒废、耕地撂荒。要有效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就需认真清理盘活闲置撂荒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一是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根据丘区地形特点,按照适度集中原则,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和居民集中居住点,对分散、荒废的宅基地进行复耕,采取占补平衡措施,将新增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化建设,土地指标的收益用于新农村综合体和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或者以货币的形式补助给农民,让他们在城镇购房,提高进城生活的能力。二是政府加大对撂荒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在合法、公平、自愿、有偿的条件下,鼓励、引导回乡创业人员或业主对撂荒土地进行开发和流转,从事规模化、产业化农业生产。三是针对城市“城中村”,或城市周边郊区位置优越却居住分散,不利于土地资源集中利用的居住用地,采用置换和整合的方式,集中迁出并安置原住居民,将这些原本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地块征用回来,改变为国有土地,进入“招拍挂”市场,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四、完善行政管辖权限,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丘区县域城镇化建设点多面广,一方面要与省、市总体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增强小城镇人口吸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一是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要求,省、市根据各丘区县的不同特点,优化经济发展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将丘区县域经济发展纳入省、市总体规划,形成首位城市带动市级中心城市发展,市级中心城市辐射县城发展的共同发展格局。二是注重丘区县城发展的同时,结合小城镇地质、地貌、产业特点,重点规划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的中心场镇和旅游、商贸等特色乡镇。三是优化行政管理权限,深化扩权强县试点,扩权范围向乡镇延伸,适度取消一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条件和限制。加大项目、资金、土地利用指标向丘区县及重点乡镇建设的倾斜力度,增加丘区县域经济发展活动,推进丘陵地区突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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