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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能资源开发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我省水能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已具雏形 能源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密不可分的。随着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日趋枯竭及其价格轮番上涨,能源危机已向人类逼近,中国、四川都不能例外。没有充足的能源供给,我们的一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目标都将落空。 水能资源是最重要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只要科学开发,就可以实现永续利用。我省具有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基地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水能资源极为丰富,理论蕴藏量达 1.4352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达1.03271亿千瓦,占到全国的近1/4,目前开发利用率仅为14%左右。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水能资源开发。随着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流域上的溪洛渡、向家坝、锦屏一级、锦屏二级、两河口、官地、桐子林、瀑布沟等特大型水电站已经或即将开工,仅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在凉山州境内就已经启动了6000万千瓦水电能源基地建设.我省具有战略意义的水能资源开发基地建设雏形已经形成。 水能资源是我省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之一 ,是经济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所在,也是希望所在。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势,科学开发水能资源,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战略地位的水能资源开发基地,不仅是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是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新格局中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的实际举措。 二、我省水能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我省的水能资源开发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部分河流存在过度开发问题 近年来,我省水电开发呈现出异常快速增长的态势,不仅大江大河开发迅猛,而且一些小江小河,以及三、四级支流也呈现出全流域开发的局面。部分河流,如岷江已有过度开发的迹象,对河流自然生态造成了不可逆的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如不加以及时纠正,势必会给我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生存带来隐患。 (二)出现了无序开发现象 在水电开发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种资本竞相进入这一行业,形成了一哄而上,干流多家割据,支流群雄纷争的局面。一些小的水电开发企业,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在支流上的开发近乎掠夺性开发。据统计,全省的“四无”电站多达百座以上。不少流域由于投资主体不同,造成流域开发缺乏整体规划;梯级电站之间无法协调,既造成了流域资源的严重浪费,又使开发利用效率不高。小水电无序开发,导致事故频发。 (三)开发方式不科学,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 目前,我省一些河流,尤其是支流和小流域的开发,基本上都是采取全流域无节制梯级开发的方式,而且大部分水电站采用的是引水式发电,这是一种竭泽而渔、釜底抽薪的水电开发方式。这种不科学的,急功近利的开发方式,必然会造成河道断流、地质环境变异、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严重破坏沿河生态环境。如岷江,从映秀开始,上游河段即建有七座引水式电站,造成了岷江洪期水量锐减,枯季几乎断流,使得原本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河谷地区的环境状况更加脆弱。 (四)未能实现水电开发的综合效益 目前的水电工程建设,在规划和勘测设计过程中,业主虽然也不同程度地考虑了环境保护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开发企业的出发点主要还是围绕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来考虑,不会也不可能把水电开发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主题来考虑,而政府又没有相关的手段来约束开发企业的行为,从而未能实现水能资源开发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五)库区群众利益未能得到切实维护 从目前正在实施的水电开发项目的情况看,不少水电开发不但没有为库区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带来转机。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部分地区移民移不出、安不稳、富不了,移民事件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同时,国家收取的发电企业水资源费严重偏低,不到电价成本的1%,使国家和地方对移民补偿安置缺乏相应的财力支持,也难以实现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 (六)没有处理好发电与用电的关系 实现发电与用电的有机结合,把水能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才能切实推动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建设。目前,我省水电开发考虑“西电东送”的因素多,考虑就地转化的因素不够,没有切实处理好发电与用电的关系。长远来看,四川“西电东送”将会面临东部地区其他电力能源如核电的强力竞争,长期效益不容乐观。利用优质电力资源做强、做大地方产业,才是关键所在。 三、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基地的几点建议 为了使我省在建设水能开发利用基地过程中真正贯彻“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总的工作取向,需要在解决好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同时,充分发挥好水能资源开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编制与水电开发相配套的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 利用好水能资源优势,首先应编制好与水电开发相配套的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实现开发一座电站,惠及一方百姓,保护一片环境。在规划制定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的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把水电开发与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水电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尤其要将水电开发与四川沿江经济带的构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水能资源的开发带动沿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加强政府对水电开发的监督与管理 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基地,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对严重破坏和影响生态环境,尤其是在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区的水电建设项目或间接影响到这些地区的水电建设项目,应严格限制开发;对支流的开发,尤其是支流上“掠夺式”的引水式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应严格控制,对确属特殊需要的引水式电站项目,也一定要在保证留有足够的生态流量前提下进行开发。同时,应参照现行国家对固体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投资管理体制与政策,制定水电勘探、开发权的“招、拍、挂”机制,引导水电开发的健康发展。对同一条河流上多家开发公司共同开发所引发的利益和资源效能分配问题,进行有效规范、整合与协调。 (三)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我省水电资源开发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利益分配的问题。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水电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理顺国家、地方、开发业主和库区移民之间的利益机制关系,提高水资源费的收取比例,建立和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把移民补偿放在首要位置的同时,应考虑建立水资源补偿、环境变异和破坏补偿以及环境恢复保障金制度。 (四)多渠道解决水电开发的融资问题 我省水能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必须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努力提高大型水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大型水电项目的资本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政策性贷款,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优惠的外国政府贷款;大力支持我省水电企业发行长期债券和股票,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创造条件设立水电产业投资基金。 (五)探索建立移民资金的新型运作机制 移民资金的使用主体主要有库区政府、迁建企业和安置移民个人。为合理有效的使用移民资金和协调三大使用主体的利益关系,应研究建立移民资金的新型运作机制:库区政府牵头,在安置移民正常补偿支付外,从政府给予迁建企业扶持资金中,安排适当股份给安置移民。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安置移民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增加安置移民的财产性收入,带动库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六)实行“川电落地”,“川电川用”,发展地方经济 应正确处理好“川电东送”和“川电川用”的关系,把“川电川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应认真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综合规划,大力实施资源本地化战略,为“川电落地”提供必要的接口和电力直供渠道;应利用好水电开发的战略契机,做好产业结构布局优化与调整,带动资源开发地围绕水电项目发展配套产业,延伸与优化产业链,大力发展水电后续产业、外生产业,适度发展耗能产业;支持地方在电源点以资源入股的方式占有水电企业的资本金,从而产生长期潜在的收益,长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围绕水能开发库区建设,开发沿江特色旅游,发挥水电开发的附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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