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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卫生局派人征求九三学社内江市委对《加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力度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意见
                 7月11日下午,内江市卫生局派专人征求九三学社内江市委对《加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力度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意见,该提案是九三学社内江市委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以集体提案形式提出,提案指出:《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1月25日公布,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该《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九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该《办法》实施至今,我市公共场所吸烟情况依然十分严重,特别是医院、商场、茶楼、酒店、会议室等,这对广大不吸烟市民的健康造成了很大伤害,也对我市的文明形象和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内江市卫生局作为该提案的办理者,在收到提案后就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局长亲自部署并召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八个部门开会研究,会后八个牵头部门对《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九类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禁止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起草《内江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施方案》,拟报市政府发文实施。我市在《办法》出台前,就结合争创全国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市民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理解、配合意识,与几年前相比,越来越多的市民能够充分认识到“二手烟”对于他人健康的严重危害,主动提醒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市民掐灭烟头。但是,还是有一些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的控烟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某些行业、某些部门在控烟的监管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下一步将加强控烟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并一如既往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活动,全力营造一个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人人充当控烟卫士的浓厚氛围。   内江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内江市委秘书长邹兰斌同志热情接待了市卫生局爱卫办副主任阴从高同志一行,他对市卫生局及爱卫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协提案》表示满意,对市卫生局及爱卫办对《加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力度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并表示九三学社内江市委愿意同市卫生局及爱卫办密切协作,共同为公共场所禁烟出谋划策,为市民的身心健康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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