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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四川省委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为加强社省委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经社省委研究,决定成立九三学社四川省委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如下:

一、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1、专职副主委;

2、秘书长;

3、副秘书长;

4、办公室主任;

5、机关工会主席;

二、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审定本机关财务年度预、决算报告;

3、向每年召开的第一次社省委主委会议报告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和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

4、每季度审查机关财务的收、支结余情况;

5、每年的1月,7月分别向本机关全体职工公布财务工作执行情况;

6、研究、决定机关职工的福利问题;

7、研究、决定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财务工作。

三、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社省委主委会监督和指导;

2、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在专职副主委领导下工作;

3、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专职副主委行使最终决定权;

4、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每季例会制,会议时间、内容、列席人员由专职副主委确定,专职副主委是会议召集人;

5、机关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在规定范围内公布;

6、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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