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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四川省委贯彻《九三学社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
                 (2013年8月19日九三学社四川省第七届第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九三学社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领导班子建设   (一)完善省委主委会议制度。每年召开2次主题主委会,上下半年各1次,分析形势、研究社务、规划工作。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会,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共识。   (二)完善省委常委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次主题常委会,专题研究社务工作。每年底召开1次常委扩大会议或者全委扩大会议,对省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   (三)完善省委全委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省委委员全会建议案制度,为省委委员参与社务决策创造条件。建立社员代表列席省委全委会制度。   (四)完善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市级组织制度。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分工联系市级组织制度,有责任出席所联系的市级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谈心会、述职考评会,掌握市级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情况。   (五)建立省委巡视督导制度。以省委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成立巡视督导小组,每年到每个市级组织巡视督导不少于1次。重点对市级组织执行中央、省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走访当地中共党委和统战部,争取支持和帮助。   二、完善组织体系,提升组织整体功能   (六)社省委应完善《机关处、室联系市级组织制度》,及时掌握市级组织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情况。市级组织每年12月5日前向省委报送全年工作报告。   (七)市级组织要建立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报省委备案。   (八)进一步完善片区工作会议制度。原则上,全省划分为两个片区,川东北片区(成都、省直、德阳、绵阳、广元、资阳、南充、巴中),川东南片区(内江、自贡、宜宾、泸州、乐山、凉山、攀枝花、眉山)。片区工作会议每年或每两年召开1次。市级组织还可根据地理区域、经济区域、战略区划、工作主题等不定期的召开专门会议。   (九)市级组织要从人员、设备、经费上保障社中央组织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   (十)探索建立市级组织对省委工作机构评议评价工作体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自2014年起,省委每年举办一期后备人才培训班。争取每两年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一期后备人才培训班。   (十二)完善全省性社内表彰奖励制度。适当增加基层组织和社员的比例和名额。优秀社员的评选,基层社员比例不少于80%;优秀社务工作者的评选,基层社员比例不少于50%。   (十三)市级组织要在换届前2年,确定专职领导干部后备人选1至2名,在与所在地党委、统战部协商一致后,报省委组织处存档。机关新进专职干部原则上采取公开招考、遴选等形式。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应同等考 虑机关专职干部。   (十四)加强干部推荐工作   1. 完善市级组织推荐工作机制,规范推荐程序。市级组织要形成定期推荐和日常推荐制度,每年定期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干部应不少于2次,每次推荐人数应不少于5人,并做到推荐理由充分、推荐人选素质高、推荐方向明确。   市级组织要根据成员结构情况,注重在成员集中的行业和部门中推荐干部,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等;注重推荐机关专职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   2.推荐程序:市级组织主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方式。原则上市级组织应采用正式行文的推荐方式向有关部门推荐。行文须同时抄报省委组织处。   四、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十五)完善基层组织民主选举程序,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组织试行换届差额选举。原则上,2014年内每个市级组织要选择一个条件成熟的基层组织进行试点。   (十六)为保持基层组织活力,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同一职务(主委、副主委、支委)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届。继任基层组织主委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3岁,新任基层组织主委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1岁。个别特殊情况由市级组织主委会议研究决定。   (十七)全省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深入基层,身体力行贴近社员。社省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或基层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市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次。   五、做好代表人士的发展工作   (十八)着力吸纳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大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已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   (十九)重点吸纳国家、省、市各类高层次的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及国家和省部、市属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骨干。   (二十)积极吸纳有发展潜力的3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大专院校基层组织要注重发展博士研究生。暂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要做好人才的追踪工作。   (二十一)重视吸纳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管理、社会、文化、法律、财税、金融等专业人才。   (二十二)重视吸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文化传媒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管理人才。有条件的市级组织要重视发展区(县)、乡两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优秀人才。   (二十三)要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作为发展社员的一个新的重点区域。凡有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的市级组织,要尽快制定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成立基层组织。   (二十四)解放思想,积极稳妥的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发展工作。   (二十五)全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贯彻《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和发展优秀人才工作制度》,把推荐和发展优秀人才入社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届中和届末的考核内容之一。   六、加强机关建设   (二十六)省委主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建设不少于1次,并通过省委社务工作会议、片区会议不断提高省委与市级组织机关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两级机关建设和各项工作经验的交流。   七、进一步加强与中共党委的沟通协商   (二十七)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巡视督导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走访当地党委和统战部,主动、积极的为市级组织政治安排、实职安排、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机关干部推荐使用等问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切实帮助市级组织解决困难。   (二十八)建立重要社务工作沟通协商“主委负责制”,保持与所在地中共党委及统战部门沟通协商渠道畅通有效。凡属重要社务工作和人事问题,市级组织需与所在地中共党委及统战部沟通协商一致后方可正式上报省委。   (二十九)市级组织一般每年应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联络感情,沟通情况。     (三十)原则上省委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各市级组织所在地中共统战部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联络感情,沟通情况,展示成果。   (三十一)在继续贯彻中央、省委自2003年以来制定的组织建设相关文件和规定的同时,各市级组织可根据以上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措施,形成相关意见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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