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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省高院联系代表工作很满意!”
“我从2003年当选省十届人大代表和2007年又连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以来,就一直对省高院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的工作感到很满意!”这是我于今年7月2日在四川省高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设情况座谈会上发言时首先说到的一句话。我为何这样说呢?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7月2日上午8.30时,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甘道明和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各位副秘书长和省人大各专委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一道,来到四川省高院新办公大楼展览大厅,与我们来自重灾区的几位省人大代表见面,握手致问,然后率我们一道参观了四川省高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所取得一定成效的图片展览,并参观了省高院荣誉室和可容纳千余人的会议大厅。9:30时,省高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设情况汇报会暨廉政监督员颁证仪式开始。首先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修明受刘玉顺院长的委托,代表省法院党组向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省人大代表汇报了2009年上半年省高院联系代表和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及半年来的法院工作情况。邓修明副院长在报告中先后两次提到了我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4件书面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并着重提出,“针对翟峰代表提交的《关于省法院应在灾后重建中担当维稳重任的建议》,我们专门抽调骨干法官,组成5个调研组,赶赴汶川、都江堰市、绵竹、什邡、北川、青川等10个极重灾区,深入灾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灾民安置点,与当地政法机关、政府法制办、重灾乡镇领导、基层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灾区稳定、解决司法需求等情况,并根据调研情况对全省法院处理涉灾纠纷提出要求,对政府完善涉灾行政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得到了蒋巨峰省长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赞赏。” 听到这里,我的心情很是激动:自己作为从灾区基层来的一位普通省人大代表,在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中提出的一份普通的建议,居然得到省高院如此重视并办理落实,还写进了今天报告中,这对我来说怎能不是一个极大地激励呵! 想到这里,我即刻回忆起了自己从2002年底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和2007年底继选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以来,在出席7次省人大会议期间所提出的30余件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书面意见和建议都得到及时办理答复,而且不少意见和建议还得到不同程度地落实的情形。特别是我还想到了今年元月底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上提交的4件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书面建议,省高院不仅书面答复了,而且还通过电子文档再次答复,接着省高院具体办理人员还通过电话问询,问我是否对答复满意。例如,此次会上我提交的关于切实解决全省灾区市县两级法院灾后重建经费保障和人才流失问题、关于切实解决全省基层法庭在经费保障、职级落实、突发事件处置、疑难案件移送等 “四难” 问题等建议,不仅答复得好,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落实得好!尤为使我感动的是,当我在会上提出 “关于省高院应尽快建立联系代表网络系统的建议”之后,省高院领导不仅高度重视,亲自督办,而且还力抓了落实工作。这个建议元月底提出,2月底就建立并开始运作了“网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系统”。 当然,我对省高院的工作满意,还不仅仅是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上,而且还在平常联系代表工作上。如每年省高院都有领导到我们基层来走访,倾听代表的意见;平常还通过为代表订人民法院报、寄送通报、简报和定期寄发新创刊的《法院队伍建设》内刊来主动让人大代表了解全省法院工作及其队伍建设现状。特别是这次把我们基层的人大代表接到省高院来,主动让我们了解全省法院工作,当面倾听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还聘请我们为全省法院系统的廉政监督员,这怎能不令我感动、不令我满意呢……! 正因上述,所以我在四川省高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设情况座谈会上发言时,首先说到的就是 “我对省高院联系代表工作很满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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