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社省委
第一作者:九三宣
发布日期:2007-07-31
一、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和科技人员
二、受聘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
三、个体户
四、私营企业主
五、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
六、自由职业人员
注:中介组织包括:
(1)行业协会:如商会、研究会等;
(2)带有公正性的:如律师、会计、资产评估等;
(3)服务性中介:如广告、公关、房地产、提供就业服务等。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撰编的《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之十〈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中“正确认识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内容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