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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有必要将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建议
  我提出关于国家有必要将以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建议,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其一、早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要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川陕等革命老区发展规划。目前,国家已出台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但支持原川陕苏区发展的政策意见至今尚未出台,因此恳请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支持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并将老区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总体规划和各部委专项规划,予以优先支持。   其二、原川陕苏区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个大区域,是中央红军长征转危为安的重要战略基地,提供了一大批人力、物力、兵力支援,成为红军长征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这里有20多万人参加红军,牺牲的在册革命烈士达9万多人,对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由于原川陕苏区源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其整体发展至今仍然缓慢,成为了全国革命老区中的“特困户”。因此,这里更需要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加快发展。   其三、近年来四川省政府及其四川省发改委,在组织编制《四川省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和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又于2013年3月代省政府草拟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的请示》,阐明了加快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加快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尔后,四川省发改委又对该“请示”进行了反复修改,并主动与陕西省政府有关方面充分协调,终于使川陕两省在对该“请示”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于2013年上半年将该“请示”联合上报了国务院。然而,由于直到现在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仍未出台,因而有必要在2015年春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将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建议,以此力争国家尽快将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的事项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   鉴此,有必要坚信,只要国务院尽快批准出台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并在该规划出台后能够进一步给予川陕革命老区在差别化支持方面的更多优惠政策,以及在重大项目的布局上进一步倾向于川陕革命老区,川陕革命老区(原川陕苏区)人民就一定会在党的十八大及其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打破过去诸多“短板”、“瓶颈”的制约,实现可持续性地又好又快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能够批准实施,以及其相关政策能够及时到位,那么到2020年,川陕革命老区(原川陕苏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就有可能与全国、全省同步。   鉴于上述,我特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在国家层面上有必要将促进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升到国家战略。为此,川陕革命老区(原川陕苏区)的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有必要与在京的原川陕苏区的老领导、老红军,在九三学社中央的大力呼吁下,形成合力,全力呼吁国家尽快编制和推进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原川陕苏区发展振兴规划》尽快上升为国家规划。同时,建议国家有必要将原川陕苏区的发展进一步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年总体规划和各部委专项规划中,把川陕革命老区列为“川陕苏区加快发展试验区”,让原川陕苏区的老区人民能够真正享受到党和国家更多的“政策红利”。   二、建议国家支持四川省和陕西省,先在各自省的层面制订出台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意见(四川部分和陕西部分)。鉴于在国家层面推动《原川陕苏区发展振兴规划》尽快上升为国家规划有一个过程,故建议国家有关部委有必要大力支持并指导四川省政府和陕西省政府先行制定《支持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或者可先通过两省的省人大常委会先行制定相关的地方性立法,参照延安、赣南等地,通过制定《原川陕苏区发展促进条例》,依法促进国家相关方面和本省财政、金融、投资、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产业、公共服务等有关方面给予原川陕苏区更多的政策扶持和项目倾斜,以此大力支持原川陕苏区进一步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三、建议国家在制定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时有必要明确原川陕苏区“两步走”发展目标。“第一步”,即有必要明确规定,到2016年,在川陕革命老区广元初步建成国家新能源基地,在广元巴中等原川陕苏区建成初具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业、红色文化产业、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使广元巴中等原川陕苏区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其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其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其城镇化率基本达到省均百分比,其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第二步”,即必要明确,到2020年,广元巴中等原川陕苏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完备,单位产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民生和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四、建议国家在制定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时,有必要对推动原川陕苏区的振兴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其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一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原川陕苏区的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高速路和高铁,进一步发展民航,形成高水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原川陕苏区的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原川陕苏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其重点区域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加大其重点城镇大气、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其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大力发展其循环经济;要进一步统筹其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构建川陕革命老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四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原川陕苏区的国家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煤炭综合利用、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五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原川陕苏区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其农产品加工业,改造提升其制造业,有序开发其优势矿产资源,加快发展其服务业,培育其多元化产业结构,增强其综合发展能力。六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原川陕苏区的新农村建设,加强其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其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农业和高效农业,积极推进其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开发式扶贫工程。七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原川陕苏区的公共服务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其社会事业进步,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八是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区域内部协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其区域内产业分工一体化。九是明确提出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原川陕苏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要通过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原川陕苏区老区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十是明确提出在投资政策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性投资要优先向原川陕苏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在规划布局和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明确提出,在土地政策方面,要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上适度向老区倾斜;要在严格保护林地前提下,鼓励其合理开发利用其荒山等未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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