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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地震灾区文化 点亮灾区群众生活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中共四川省委的高度重视下,地震灾区的文化重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7月,四川地震灾区公共文化设施重建项目完工率为93.7%,文物完工率为82.5%,广播影视完工率为63.6%,新闻出版完工率为98.5%,文化市场服务网点全部恢复,整个灾后文化恢复重建的5918个项目完工率为92%,从而一举使四川地震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硬件”建设跨越了20年。与此同时,省宣传、文化部门持续3年在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安民行动,极大地抚慰了受灾群众心灵,有力地凝聚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力量。   然而,由于地震灾区灾后文化重建是一个长期而又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因而要使这项工程在活跃地震灾区文化、点亮灾区群众生活方面真正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确实还有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去做。   为此,我们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感到目前地震灾区灾后文化重建工作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灾区当地生活习俗的传承和乡镇文化服务机构不完善等原因,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实际上还存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较为单调,活动频率较少,活动层次较低等问题。二是由于灾区不少建好的公共文化设施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故而存在设施“建得起、转不动、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研究解决目前灾区灾后文化重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地震灾区文化重建工作蓬勃开展。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动地震灾区文化重建工作,凝聚灾区恢复重建的力量,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建议在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结合目前灾区灾后文化重建工作的实际,通过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凝聚传统文化,融合多元文明,培育灾区主流文化,扶持灾区民间文化,切实推动灾区文化重建工作蓬勃开展。   二、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推进农村文化活动。为此,有必要抓住灾后重建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善、营运高效、惠及群众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有一定经济条件和工作基础、热衷文化活动的乡、村、农户作为示范点,率先建立起一批质量高、活动正常的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中心户;建成一批巩固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逐步建立覆盖整个地震灾区各乡、村、社的农村文化网络阵地。   三、为农村文化活动提供经费保障。采取政府拨付为主、乡镇补贴为辅、多方争取支持的办法,构建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文化建设的比重逐年增加。落实中央关于新增社会事业经费投入部分用于农村的要求,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等。对基础较为薄弱的演艺和广电集团,省财政在妥善解决职工保障的基础上,应重点加大对项目的投入,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城乡文化互动、文化下乡、文化下基层场次补贴等。   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一是把对灾区的文化援建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鼓励中央、省、市文艺工作者走进灾区,开展送文化到乡镇、到村社、到社区活动,为灾区群众送去喜闻乐见的文艺大戏。二是为当地群众量身定做文化产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群众的故事,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反映灾后重建、加强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的文艺节目,以其乡土气息感染群众,教育群众。三是根据各灾区的民族特色,为灾区党员群众订阅适合当地群众的通俗易懂的书报、杂志,在乡镇、村人流集中、方便群众和便于管理的地方统一定做安置橱窗阅报栏,配备党报党刊架。四是新建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要把图书阅览、农技培训、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群众文艺活动等融为一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保证灾区群众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读书、看报、下棋、健身、唱歌跳舞,接受技能培训,满足灾区群众最基本的文化需求。五是向基层文化站发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精选一批健康向上、教育性强、娱乐性强的影片深入乡、村、社区轮回播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六是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建议间隔几年补充一些新书,积极探索农家书屋管理员的经费保障机制,使农家书屋建好、管好、用好,永久发挥作用,达到解决灾区群众长期有书看,通过读书达到致富增收的目的。   五、激活乡村文化活力。一是引导灾区群众自导自演,自娱自乐。汶川、北川等地少数民族群众本来就能歌善舞,要走“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的农村文化发展路子,让灾区群众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展示自我当主角,把群众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源头活水。二是培养群众文艺队伍。繁荣地震灾区乡村文化,单靠文化下乡是远远不够的。要注重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建设,指导乡村挖掘培养民间文化能人,分类分批组织开展村级文艺骨干培训,不断提高灾区群众的文艺创作演出水平。同时,有必要指导灾区乡村、社区成立自己的艺术团、舞蹈队、民间表演队,开展经常性的演出活动。   六、发展灾区特色文化。有必要把地震灾区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与旅游文化、生态文化相结合,开展以文艺汇演、摄影大赛、民间体育、美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节、文体活动等,让灾区群众在寓教于乐中真正享受生活的美好。如,羌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羌历年(农历十月初一)的系列庆祝活动,在藏羌族聚居地村文化活动中心设藏绣、羌绣室,组织藏羌妇女挑花刺绣,并成立行业管理协会。   七、保护“非遗”,活跃民间文化。在“5?12”地震中,四川6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21个民俗博物馆、325个传习所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为此,在灾区上述文化馆所恢复重建后,暨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北川羌族博物馆、茂县羌族博物馆、绵竹年画博物馆、绵竹年画传习所等的作用,同时办好绵竹的年画节、安县的雎水踩桥会、平武的白马歌会、江油的青林口高台戏、梓潼的文昌庙会等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确保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真实、完整的存续和传承,并搭建宣传展示平台,展现多彩的传统文化,共建灾区美好精神家园。   八、维护、使用好公共文化设施。一是灾区各级政府文化部门要切实转变重规划建设、轻管理使用的思想,在大力推进灾区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应不断加强对其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状况的研究和监管。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灾区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状况的绩效评估体系,加强绩效考评,坚决防止和杜绝灾区公共文化设施闲置浪费现象,坚决制止和纠正任意租赁或拍卖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错误做法,从制度上保障灾区公共文化设施全部用在灾区公共文化服务上。二是要学习借鉴现代文明成果,掌握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千方百计用足用活用好灾区现有文化设施。三是要通过增加灾区文化活动内容、变换灾区文化活动形式,使灾区文化活动在增强其吸引力的前提下使其文化设施能够做到一室多用、一场多用,从而使其设施的使用率得到切实提高。四是有必要在坚持公益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延长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开放时间,降低进入门槛,让广大灾区群众都能进得来、留得住、玩得起,使灾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在真正成为广大灾区群众的文化乐园的同时,使其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作用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使其公共文化的资源能够被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充分使用和享有。我们认为,如果按上述四个方面维护、使用好了灾区公共文化设施,就能确保公共文化设施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灾区不少建好的公共文化设施存在的“建得起、转不动、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就能得到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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