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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省委提案——关于我省应适度推进城镇化的几点建议
  城镇化,即农业人口非农化,它的明显特征是:农村人口不断集中于城市和新兴工业区,从而使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和城市数量的不断增加,在社会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比重逐渐上升,农村人口的比重逐年下降。实现城镇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相匹配,即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能超前,否则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蔓延、社会治安恶化等等。   我省由于农业人口比重大,城乡之间鸿沟太深,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不足,因此不能过速推进城镇化。但是,在实践中,我省一些地方出现了超前的作法,把推进城镇化看作政绩指标来抓,借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城乡一体化等名义,通过“折村并居”、“农转非”、“消灭村庄”“集中居住”、“双置换”等形式,大折大迁,大搞“圈地”运动,侵占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土地“被城镇化”,农民“被上楼”,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群体事件和血案。这些违背农民意愿,违背客观实际的做法,不仅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也为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其害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为造就失业大军,产生新的贫困阶层和流氓无产者。城镇化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失地农民的安置。在目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失地农民很难找到新的工作。据调查,我省目前各类城市被安置就业的农民只占失地农民总数的10%左右,且多不稳定。尽管采取了对失地农民培训的措施,由于大环境失业率居高不下,即使掌握了一两项实用技术也难以找到工作。由此过速推进“农转非”,强迫农民“洗脚进城”,超前推进城镇化,必然导致失业人口增加和新的贫困阶层的出现。一些不能就业的失地农民,为了生存,就会不择手段地违法自救,如在车船码头倒卖车船票,在医院周边当医托,甚至贩卖违禁物品和抢劫等,沦为流氓无产者。毛泽东说过,我们要警惕流氓无产者对革命的危害,而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农民就必然被迫走上流氓无产者的道路。   二是导致“拉美现象”在我国出现,且难以根治。在世界城镇化进程中,巴西、墨西哥、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过去由于不顾客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超前且过量地将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赶入城市居住,结果带来了城市就业不足、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治安恶化、教育资源短缺等“城市病”。农业人口成为城市贫民,形成大量的贫民窟,从而阻碍了这些拉美国家的社会发展,并导致了农业衰退,且一直难以根治。目前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拉美现象已开始显现。拉美国家的教训我们必须吸取。   三是大量被动拆迁劳民伤财,且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目前在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口号下,一些地区采用行政手段,暴力强拆农民的住房,侵占农民的耕地,有的消灭了村庄,硬性将农民赶进城市,或集中到一块建房居住。实施中不管农民原有住房的新旧与造价如何,也不管农民房前屋后林茶果树等副产物价值多少,一律推倒废除。农民住上新房后,除花光了政府发给的补偿费外,自己还背上了债务。同时,大拆大迁,将农民赶进城市或归大堆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况被破坏了,民风、民俗和文化遗产被破坏了,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在生产上,牲畜没地养,机器农具无处放,种田还要坐车去,给生产造成极大不便;在生活上,农民家禽家畜、果树林木等庭园经济收入没有了,还增加了水、电、气、清洁等费用,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加大了农民的困难程度。   四是断了农民子孙后代的生存后路。为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的地方借城乡统筹发展之名,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赶农民进城,并要求拥有农村户籍的大学生转为城镇户口,以退出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否则不获奖学金和毕业证书,这就断了大学生的退路;有的地方大力推行“双置换”,即要农民用承包地、林地换城市社保,用宅基地+农村住房换城市安置房。“双置换”使农民永远丧失了承包地和宅基地,把他们变成了无产者。由于社保无继承权,农民死后社保即取消。这样,承包地没有了,社保也取消了,就断了农民子孙后代的生存之路。土地是农民及其子孙后代最可靠的社会保障,在目前还不能让进城农民均等地享受城市各项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情况下,改革户籍,通过“双置换”,让农民“农转非”,这种盲目跃进的城镇化运动,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必将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果。   五是为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过速的城镇化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并随之失去了附着在土地上的一切权益,如生存权、就业权、财产权,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保障权。还有部分农民因为大拆大迁,集中居住或“农转非”,因补偿不到位,收入减少,造成生活困难等等。在权益受到侵害,生存难以保障时,农民必然上访,找政府讨回他们的权益,如果问题解决不好,或得不到解决,或呼告无门,就很容易酝酿成群体事件和骚乱。这类事例目前已大量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将不断增多,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实现城镇化是我们的发展目标,为了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城镇化的发展进程要适度。   由于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人口比重大,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底子薄,因此城镇化发展不能过速,不能急于求成,揠苗助长,更不能当政绩工程来抓。从近三十年的增速来看,我省城镇化率年平均增长保持在1.4个百分点左右较为适宜,希望决策部门注意调控城镇化的增长速度。   二、走多元化的城镇化道路,以减轻城市压力。   根据拉美国家的教训、发达国家目前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的经验以及我省农业人口比重大的省情,城镇化应走多元化的道路,即让需要转移的农民小部分向大中城市“农转非”,让相当多的人向小城镇集中,让余下的人离地不进城镇,仍散居在广阔的乡村。这样既可避免“城市病”的出现,又能达到实现城镇化的目的。   三、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   城镇化使一部分农民非农化、市民化,是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质的飞跃,它不仅是环境的改变,也是心理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据调查,因城市就业难、生活成本高等原因,8成的农民工不愿意“农转非”。为此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培养他们逐步转化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因此就不能搞强行拆迁,强迫农民“农转非”和归大堆,搞集中居住和“被上楼”,不能把上世纪60年代办人民公社的错误做法拿到今天来重演。   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   在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中,一些城市热衷于扩大城区,增加开发区,大量圈占土地,有的甚至在项目和业主尚未找到的情况下,就先将农民从土地上赶出来,让土地任其闲置;有的利用土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倒卖土地指标获取暴利;有的在“经营城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口号下,变卖土地,作为生财之道等。“以地生财”,“钱从土地来”,已成为一些地方官员的共识,致使土地资源损失和浪费十分惊人,大量基本农田被占用,土地用途被改变,严重影响着国家粮食安全和人们的生存。如“水旱从人,沃野千里”的成都平原和东北平原是我国唯一成片的黑壤地、“粮仑”,据科学测定,1公分的黑壤要经过200年的耕作熟化才能形成,而今大片的黑壤地变成了水泥地,永远不能复耕。在我省人均资源不足,土地稀缺的情况下,建议政府严格规范征地行为,做到节约用地,集约发展。   五、保护民风民俗,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亿万农户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星罗棋布地散居在田野,有的靠山,有的靠水,有的聚族而居,世世代代生息繁衍,演化成不同的血缘地缘关系、民风特色、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构成了美丽的田园风光和丰厚的文化积淀。农民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地、荒山荒坡、池塘、河流发展庭园经济,既充分利用了自然资源,也为社会增加了财富和个人收入。他们在住地四周种植竹木,将种养殖业的副产物返回耕地,对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土壤肥力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借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不分情况地搞“农转非”、“人口集中”、“村改居”、“村建居民点”等,必然破坏民风民俗、生态环境,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为此,建议矫正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作法,对违背科学,不分情况地搞“农转非”和农民集中居住的做法要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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