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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省委提案:关于充分认识灾区地质灾害新特点努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建议
  今年继甘肃舟曲发生“8.7”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 我省汶川地震灾区的绵竹清平、汶川映秀和都江堰龙池等地又相继爆发了“8.13”和“8.19”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害发生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密布置下,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有效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因此,尽管我省遭遇的山洪泥石流灾害规模远大于甘肃舟曲,但是并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死亡失踪人数仅30余人,可以说,创造了世界减灾史上的奇迹。但是,来势极为凶猛的山洪泥石流却掩埋了城镇、摧毁了道路、淤塞了河道,吞噬了我们大量灾后重建的成果。这又不得不给我们以警示:面对今后灾区可能面临的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长期威胁,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更为有效的措施?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与自然和谐相处?   反思和分析我省“8.13”和“8.19”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起因,我们认为,尽管灾后不论是科学技术界或政府管理部门,对震后相当长时间内我省地震灾区可能面临较高的地质灾害风险是有充分认识的,正因为如此,地震后两年时间里,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了有效的监测预警措施,制定了应急避险方案,保证了把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但是我们对这场灾害的起因仍然存在以下方面的认识不足,这些不足也体现了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的新特点:   一是对全球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局地气候异常认识不足,设防标准偏低。近十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引起天气系统异常的现象越来越凸显。科学界认为,全球气候变化主要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全球平均气温在缓慢上升;另外就是局部地区的异常天气现象越来越普遍和越来越强烈,如局地的异常暴雨、极端高温和极端的低温等。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通常的城镇山洪泥石流设防标准,如20年一遇或30年一遇的降雨设防标准(或洪水重现周期)可能就变得不符和当前的实际。也就是说,同样的降雨量或洪水量在目前极端多变的气候条件下可能是30年两遇、甚至三遇。因此,通常的设防标准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相对就低了。比如这次汶川映秀引发山洪泥石流的降雨量就超过了100mm/日,是这个地区有雨量记录60余年来最大的,应该相当于百年一遇。   二是对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隐蔽性认识不足,潜在危害性估计偏低。与一般的山洪泥石流不一样,这次大规模山洪泥石流灾害固体物质的来源大多是由汶川地震震塌而堆积于沟体内部的松散物质或震裂松动的山体。它们通常居于沟头或陡峭山体的上部,表面上远离了城镇(距离在1-3km ),而且由于山体陡峻,难于被排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实际上,它们就像是一只只隐蔽在山中的“老虎“,一旦条件成熟(强降雨),它们就会远距离、大规模启动,并沿着沟道,冲出山来,吞噬沟口及其一定范围城镇和实施。因此,这类灾害具有“隐蔽性极强、突发性极强、破坏性极强”的特点,其程度远超出了我们原来的估计。  三是对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规模认识不足,设防措施脆弱。这次山洪泥石流灾害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就是强震过后的这类灾害,由于固体松散物质极为丰富,因此,导致的泥石流灾害具有超大的规模和超强的强度。通常意义的泥石流灾害,其冲出沟口的物质一般就是数千方或数万方,泥石流流量不过几十或上百立方/秒,十万方以上冲出量或几百方的瞬时强度已经极为罕见。但这次棉竹清平和汶川映秀,单沟冲出泥石流物质就分别达到450万方和70万方(清平乡文家沟一次冲出量达450万m3,走马岭沟一次冲出量达83.5万m3,映秀红椿沟一次冲出量达70万m3,都江堰龙池八一沟一次冲出量达50万m3),瞬时强度估计在每秒数百方~近千方。这是按通常的泥石流理论无法计算出来的。因此,尽管在地震后,对这些泥石流沟都作过一定的工程治理,但是,由于传统理论计算出来的泥石流规模远远小于实际规模,所采用的工程治理措施也形同虚设。  四是对山洪泥石流的性质和河床演变规律认识不足,城镇抗风险能力偏低。通常情况下,城镇防洪体系建设中,是考虑洪水和泥石流分治的。但是,汶川地震后,由于泥石流规模变的异常的大,伴随山洪,泥石流同时冲入河道,致使河道淤积,河床抬升,行洪断面迅速减小。这就导致重建于河流两岸的城镇,尤其是部分建在高漫滩上的房屋,很快就遭受洪水泛滥,泥砂掩埋。例如2010年8月14日都江堰的龙池河道一夜之间就被淤满,无法行洪,大量泥砂冲入民房,给恢复重建带来了新的困难。  五是对山洪泥石流的灾害链特性认识不足,应对准备不充分。由于泥石流规模巨大,因此,进入河道的泥石流常常堵断江河,形成堰塞湖,并导致大面积洪水泛滥。这种泥石流-堵江-堰塞湖-洪水的灾害链广泛分布于汶川震区的岷江、绵远河、湔江等流域,根据初步调查,今年暴雨引发的泥石流造成湔江河道完全堵江有1处,半堵江6处;绵竹清平乡“8.13”暴雨泥石流造成绵远河完全堵江2处,半堵江8处;汶川“8.14”泥石流造成岷江下游完全堵江1处,半堵江7处。泥石流堵江导致的洪水泛滥成为本次雨季山洪泥石流灾害的主要形式。   事实表明,汶川地震灾区的地质灾害活动,尤其是泥石流活动已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未来5-10年内灾区地质灾害发生将更加频繁、更具危害。针对上述一系列灾区地质灾害的新特点、新形势,我们对下一步我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排查力度,查明灾害隐患。在汶川地震灾区,类似这次在清平、映秀、龙池等地爆发泥石流的潜在高风险、隐蔽性泥石流沟谷还很多,识别起来比较困难,因此,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隐蔽型的灾害隐患,要组织专业队伍,借助现代遥感手段,加大对潜在灾害的排查力度,识别灾害隐患的部位。对由5.12汶川地震新产生的有可能转化为泥石流灾害的松散固体物源进行全面地调查和测算,分析评价在不同强度降雨条件下形成泥石流可能性、规模及其危害(包括堵江堵河后次生洪涝灾害的危害),尤其应重点关注各大型泥石流沟谷暴发大规模泥石流的危险性及其成灾风险。   另外,城镇后山的高陡山体往往也会成为影响城镇安全的潜在风险源,在强降雨、强震等因素的触发下,容易发生高位滑坡,此类滑坡同样具有“隐蔽性极强、突发性极强、破坏性极强”等特点,仅依靠群测群防手段很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因此,也应加强对这类隐患的专业排查和隐患处置。   二、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长期规划。防灾减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来支撑该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通过排查,要编制我省地震灾区乃至高地质灾害风险山区的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以承接2008年汶川地震后,我省编制的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后者实质上是一个应急性规划,许多新的情况、新的灾情并没有在原来的规划中得到体现。   三、提高设防标准,尊重自然规律。城镇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山洪和泥石流并发的性质,以及泥石流淤埋河道,导致行洪能力降低带来的后果。要对处于大型泥石流沟口和河谷高漫滩、低阶地的城镇和安置点的安全性进行重新评估,尤其要重视城镇沿河两岸上下游一定范围是否存在泥石流堵江带来次生洪水灾害的可能性,对可能遭受泥石流及其次生灾害威胁的城镇,要通过采取提高设防标准等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城镇和安置点建设选址应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对位于高漫滩、高危险性泥石流堆积扇以及泥沙淤积严重的河流两岸的重建居住区,应尽可能采取“人退水进”的措施,通过避让搬迁,恢复河流自然断面,采取工程治理控制和水土保持措施,逐步减少产砂输砂,修复自然河流生态系统。   四、加强山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建设规划。我省不少的山区城镇还存在执行城镇建设规划不严格,导致地质灾害风险增的现象。突出表现在:随意变更规划,人为扩大城镇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在沟(河)道两侧进行大片城镇开发,肆意侵占沟谷甚至主河道的行洪通道和泥石流的流通和堆积区;随意挖山切脚,人为降低城镇的防洪能力和抵抗地质灾害能力,增大了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风险。因此,在山区城镇建设规划时应考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影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划定红线,严禁越界开发建设,强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在地质复杂山区的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地质环境因素和地质灾害的风险。大规模的人类活动是导致西南山区地质灾害风险水平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山体开挖失去平衡的速度愈快,就越容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近年来,为了加快进度,部分工程建设存在“赶工期”现象,正常的勘测、设计和施工工期被压缩,导致在对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规律没有很好掌握的情况下,工程开工建设,埋下了灾害隐患。我们建议,复杂地质条件山区的工程建设,更要严格建设程序,要在对场地地质环境深入认识、地质风险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科学选择建设地点和方式,并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合理工期进行建设。   六、加强震后泥石流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监测预警技术方法研究。强震后灾区泥石流爆发出现了许多新特点,但目前我们对这些特点的内在规律掌握还甚少,需要组织科研队伍针对震后泥石流爆发的新特点、成因机理及防治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建立更准确合理的山洪泥石流危险性评价方法和危险范围预测模型,尽快修订和完善震区泥石流防治规范。  同时,应重点加强对具潜在危险性的泥石流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方法研究。虽然目前已开发的泥位超声波警报仪、次声波预警仪和雨量预警仪等可以达到一定防灾减灾的效果,但总的来说,目前提供的手段与实际需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另外,由于汶川地震后,滑坡、泥石流发生所需的前期雨量和激发雨量大大降低,应该尽快根据震后三个雨季数据资料,重新划定泥石流发生的临界雨量,在此基础上开展雨季区域性地质灾害气象临灾预报工作。   七、选取一些地质灾害高危险的重要城镇作为示范,开展山区城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研究和实施。主要工作为调查和识别风险源,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推行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和控制技术,以逐步降低山区城镇地质灾害风险和损失。对山区各主要河流今后几年乃至长期内河道抬升和演变情况的进行分析预测,重新评价和修订完善相应区域的山区城镇建设规划,确保山区城镇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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